一個地方,如果要發展壯大就必須有嚴謹的制度,這樣才能有條不紊的發展壯大,但是在制度的發展中人情味也會越來越少,但也許工作中就是不應該投入太多的感情,否則有些東西就必定會混亂。但是法理又不外乎人情,這一點又是很矛盾地方,但是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在執行制度的同時又要做到不失人心,因為,不論什么地方都是由人組成的,無人何談制度?如果一次人情可以溫暖并收籠一顆忠誠的心何樂而不為呢?
制度的設定是為了讓一個地方或企業發展壯大,而它卻又是最難掌控的,因為一但運用不好就會起反作用。比如說有些地方的制度沒有一個嚴謹的模式,今天這樣明天又變成那樣,朝另夕改,制度就像是一份嚴謹的法律合同而上的條款是不可以隨便篡改或刪除的否則篡改還多了合同的說服力和權威行就會降低,還有就是今天出一個制度明天又出一個制度,出的頻率太高,弄的人們不知道明天又會發生什么大事,而失去安全感,最后弄得人心惶惶,甚至渙散,使得人們對這個地方的信任度,及忠誠度降低,以至于導致人們對此地貌合神離,而影響了工作。
此外,制度從來都是講究獎罰分明,光罰而不獎會使得人們失去干勁,做錯了的罰,做的好的獎,這樣做的好的會因為高興而做的很好,做的不好的也會因為看到別人得到獎勵而努力做好,這樣不但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而且還有效的攏絡和穩定了人心,不然費了那么大的勁設定了制度不但沒有氣到好的作用反倒失去了人心,影響了發展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嗎?所以發展離不開好的制度,但使制度發揮它最大作用的確是掌控它的人。縱觀中外有企業敗在制度和掌控他的人手里。所以制度是發展的前提,而人是掌舵手,運用好制度又不失去人心才是制度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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