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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律法規講解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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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第一編:招聘入職、勞動合同訂立的法律法規問題
1. “如實告知”的核心
2.崗位職責的有效簽收問題
3.勞動者“非如實說明事項”的擔責問題
4.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關系問題
5. 事實勞動關系的決定性作用
6.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及其時機問題
7.用人單位自行擬定勞動合同文本的風險
8.工作地點可能出現變動/搬遷的風險
9.“可以約定事項”的充分利用問題
10.應聘期間提交虛假資料的應對
11. 入職之后提交虛假資料的應對
12. 合同是否有效的認定(部分和全部無效問題)
13. 中高級人員入職前的背景調查
14. 扣押勞動者身份證等的責任問題
15. 缺乏必備條款的勞動合同文本的責任問題
16. 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的問題

第二編:試用期的法律法規問題
1.試用期的立法初衷
2.同一勞動者不能二次約定試用期的5種情形
3.延長試用期的風險
4.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風險
5.“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錯誤認知
6.“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的潛臺詞
7.違法解除的比支付經濟賠償金(2N)更為嚴重的后果
8.防止出現違法解除的三條基本措施
9.試用期精細管理的意義
10.非全日制用工的試用期約定問題
11.違法約定試用期與延長試用期的賠償責任(2N)

第三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問題
1. “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之前提條件及其運用
2. 對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的情形進行梳理和評估
3. 正確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避之道
4.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法律風險

第四編:企業規章制度制定與執行的法律法規問題
1.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全程參與問題
2.證據材料的保存問題
3.公示或告知問題
4.告知以簽名確認為最妥
5.將送達視為告知
6.以集團公司名義制定的規章制度,能否當然地適用于集團下屬各分/子公司的問題

第五編: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員工處理的法律法規問題
1.如何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2.如何(先發制人地)制定規章制度
3.如何界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4.如何界定雙重勞動關系
5.勞動者的 “欺詐”情形及其應對問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認定問題
7.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的問題

第六編:培訓服務期、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及違約金等法律法規問題
1.合同期滿,但服務期尚未結束的處理問題
2.三條應對措施
3.用人單位不得要求支付違約金的情形
4.試用期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的情形
5.服務期與正常工資調整的問題
6.保密、競業限制、競業禁止的區別與聯系
7.保密與競業限制的訂立、補償與范圍
8.違約金約定的原則
9.競業限制的年限
10. 競業限制的補償標準
11.競業限制的具體操作技巧
12.用人單位可以約定違約金的兩種情形
13.勞動者賠償責任的三個構成要件

第七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法律法規問題
1.用人單位試圖通過單位變更、合并或分立等方式免除自己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問題
2.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均可進行解除
3.勞動合同的預告解除
4.“書面形式”明確申請解除時間的重要性
5.勞動者未遵守提前通知義務的賠償責任
6.上市公司如何規避社保購買
7.如何確保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8.存在勞動者隨時解除合同風險之情形
9.“何為“N+1”及其標準
10.+1的誤讀、誤解、誤會,借用、盜用、濫用
11.合同解除過程中的法定程序
12.“不勝任工作”與“客觀情況”的界定
13.裁員的法定程序
14.裁員六大實操要點
15.裁員四種情形下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
16. 終止執行問題
17.工會在程序合法中的重要甚至至關重要的作用
18.終止勞動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三種情形
19.應書面通知勞動者勞動合同順延
20.不出具正常且已完成解除或終止合同手續的員工的“解除或終止證明”的風險
21.出具未完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的“解除或終止證明”的風險
22.拒絕或延遲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風險
23.約定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員工應配合辦理工作交接
24.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限
25.對于加班費的追討時限及其舉證責任

第八編: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相關的法律法規問題
1.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主動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
2.經濟補償金的基數及年限計算標準,以及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比較
3.經濟補償與經濟賠償的區別與聯系
4.經濟補償與經濟賠償的計算基數
5.經濟補償與經濟賠償的計算年限
6.2008年1月1日前后關于經濟補償與經濟賠償的若干問題
6.1.分段計算
6.2.各自計算
6.3.08年前后的補償標準

第九編:勞動報酬的法律法規問題
1.法院支付令的應對問題
2.加班申請策略
3.月薪制人員加班策略
4.延時加班及其處罰
5.有可能直接適用于仲裁、訴訟階段的條款
6.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問題
7. 約定不明時勞動報酬如何確定

第十編:特殊用工的法律法規問題
1.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2.預防式訂立書面協議或合同
3.暑假期/寒假期工、實習生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4.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
5.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
6.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7.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

第十一編:集體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問題
1.立法脈絡
2.立法初衷
3.《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的施行
4.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聯系與區別
5.潛在影響

第十二編:勞務派遣相關的法律法規問題
1.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本的提高
2.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管理費應分別約定,不可籠統打包
3.同工同酬的進一步明確
4.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進一步明確
5.用工單位的連帶責任及其處罰力度
6.發包組織對個人承包經營者資質、實力的評估與勞動用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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