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合規風險管理和案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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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一)合規和案防環境管理
合規風險管理的重點之一是管好內部控制環境。案件的發生多為疏于事前預防,導致隱患不斷擴大的結果。
1.銀行相關部門的合規工作履職
案例:從某農商銀行各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分析合規相關部門履職。
合規部門應如何做好自身的履職,怎樣建議其他部門履職。
2.員工管理及合規溝通
(1)員工號和權限合規管理
案例:某銀行員工利用已調離同事未注銷的柜員號虛存資金案。
案例:從某農商行科技部門對員工號的維護,分析員工號信息維護的風險。
員工號合規管理的措施:員工號唯一性,登錄方式安全,信息維護流程,離職員工注銷,定期檢查。
(2)員工勝任能力管理
銀行員工勝任能力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的相關規定。
案例:某銀行持續堅持定期下發輔導資料。
案例:某銀行的《業務問題集》。
提升員工素養措施:建立的員工業務能力提升的制度,建立為員工開展培訓的機制,建立內訓師隊伍,定期組織員工考核業務知識和技能。
案例:某行柜員因未能識別存單偽造,而被冒領存款案。
(3)合規風險信息溝通
合規管理人員與員工、上司主動交流溝通是合規風險管理中的職責之一。
員工間在合規風險管理工作中的溝通需要專業化。
練習:支行主管發現工作中某業務存在制度方面的缺失,該業務帶有普遍性,最好應由總行制定相關制度。主管應怎樣與總行相關管理部門溝通?
召開合規風險管控例會的必要性和方法。
3.營業環境管理
銀行應在事前負責營造有助合規風險管理和案件防范的營業環境。營業場地應配備有助于風險防范的設備并確保正常運行。
案例:某行內外勾結,客戶資金被詐騙9千多萬元案。
管理人員應落實人員負責輔助設備正常運行。
案例: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導致的后果–某網點客戶存款糾紛案。
營業網點客戶分流的合規性。
案例:某銀行員工誤導客戶在自動取款機取款,導致賠償53600元。
銀行總部對支行營業的管控程度對合規風險和案防工作的重要性。
集中管理主要體現在集中控制和審批事項:開戶、內部賬務,事后監督,銀企對賬,同業往來管理,票據承兌、貼現、轉貼現,現金調撥、憑證調撥。
案例:從某行營業部主任F累計挪用開戶單位資金1.62億元案,看對賬集中管理的意義。
4、制度和流程建設
銀行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對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制定全面、系統、規范的業務制度和管理制度。
案例:某行掛失業務的制度缺陷;某行存款人死亡后款項支取的制度缺陷。
案例:某農商行某業務管理部門自行制定的制度比例只占所有制度比例的0.6%,看制度建設能力的重要性。
管理人員應關注的制度建設事項:新業務上線是否有配套制度?有無對上級有關制定實施細則?制度更新是否及時?有無定期評估?是否存在員工操作無據可依的情況?
制度書寫方法。
案例:對比中英日三國的學生守則,怎樣書寫有效制度。
合規風險管理人員應主動發現制度建設和執行中的問題。管理就是持續有效地監督制度執行。
5、信息系統建設對合規的保障
信息系統輔助控制合規風險的意義。
案例:某銀行因信息系統對凍結控制錯誤,導致被執法機關處罰。
合規管理人員應主動發現計算機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合規風險隱患:合規性、人為因素、輔助控制能力。
(二)信貸業務合規風險和法律風險防范
重點對《民法總則》等法律相關條款的學習,剖析貸款法律風險。
1.貸款合同合規風險防范
案例:銀行與未年檢法人簽訂借款合同的有效性。
《民法總則》有關民事行為能力的條款解讀。
2.表見代理的成立
案例:某供銷社員工以供銷社名義共同借款的有效性。
《民法總則》代理的規定,《合同法》有關表見代理的成立條件。
3.非法合同的擔保有效性
案例:某信用社員工以他人名義借款導致,信用社無法獲得法院支持。
《合同法解釋》對合同無效的司法解釋。
4.關于夫妻借款和擔保的最新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夫妻借款和擔保的最新司法解釋。
5.質押貸款的法律風險防范
質押人的真實性核實。
案例:某銀行在質押貸款辦理流程中,因未能校驗存單密碼導致非存單持有人出質的違規質押。
應收賬款質押的法律風險防范。
案例:某銀行因未能調查應收賬款的真實性,發放質押貸款,導致無法收回貸款。
6.承兌票據業務的合規風險控制
承兌時的合規風險控制。
案例:某支行副行長非法承兌匯票案。
貼現時的合規風險控制。
案例:某行因未能識別票據背書不連續導致賠償案。
轉貼現(買斷、回購)時的合規風險控制。
票據實物的保管。
案例:幾家大行的票據大案分析。
7.訴訟時效問題
《民法總則》188條對訴訟時效期間的最新規定:由2年變為3年。
練習:訴訟時效期間的準確計算。
《民法總則》第201-205條的解讀。
借貸雙方自行約定訴訟時效是否合法
案例:某銀行因自行與借款人約定訴訟時效導致,約定無效。
《民法總則》第197條的解讀。
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問題。
練習:訴訟時效中斷的計算。
《民法總則》第195條解讀。其他訴訟時效相關法律的解讀。
關于借款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擔保人的影響;擔保訴訟時效期間過期后,對借款人的影響。
案例:某銀行向保證人魯某催收貸款,因簽字效力,導致失去保證效力。
《關于人民法院應如何認定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后又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問題的批復》的解讀。
8.債權的實現
(1)扣款還貸的合規風險控制
案例:某銀行違規扣款還貸未能獲得法院支持案。
扣款還貸的合同條款支持。
(2)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
怎樣在工作中充分發揮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作用。
案例:乙公司不認可某信用社的起訴,因借款合同經過公證,其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及出具執行證書的指導意見》的解讀。
(3)企業破產后的保證責任承擔
案例:某行在企業破產后申報債權后,無法通過起訴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選擇向保證人主張權利而非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則保證人應根據實際還款期限承擔保證責任。若債權人選擇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則應根據破產法的相關規定界定及實現債權。
債權人需要在權衡利弊之后審慎選擇維權方式,以避免自身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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